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儀:神父,上次你所講有關貧窮的話題,似乎很多人都對貧窮有不同的看法,今日在我們當中都有些聽眾想表達一下自己的意見,不如我們聽聽他怎麼說吧。 聽眾:神父,你說貧窮的人是快樂的,相反,我們城市或發達國家的人是不會像他們如此快樂。你如何解釋他們是比我們更快樂呢? 神父:我沒有說貧窮是快樂,有錢是不快樂。我是說貧窮的人可以快樂,也可以不快樂; 有錢的人也可以快樂,也可以不快樂。這要看你怎樣看「貧窮」,怎樣看「快樂」。 一個貧窮的人,如果他時常充滿希望,他不斷奮鬥,善用他的所有,他便會快樂。而我們為何不快樂呢?是因為我們不滿足我們所擁有的事物,是「不滿足」導致我們「不快樂」。 聽眾:但我在這裡出生,在這裡長大,我的境況沒辦法變成活於斯里蘭卡,我又應該怎麼辦? 神父:窮人都有「不快樂」的時候,我想窮人最大的「不快樂」就是他沒有可能經驗到如何用錢去幫助人的快樂,例如他看到有人失業,窮人不能幫助他,有人沒有書讀,也不能幫助。有錢人是可以的,若果我們有錢,又善用金錢,和自己所擁有的事物,是會快樂的。剛才我說的那個窮人如此快樂,是因為他善用自己所擁有的東西、充滿希望和不斷奮鬥,窮人也可以幫助別的窮人吧。還有一個溫暖的家庭、友誼、無罪的良心、完成了自己的工作,這些都是快樂吧。 聽眾:會不會很難才能感受到呢?你也知道現在樓價不斷上升,要花上很多時間賺錢才可買樓,家庭才有安居之所,要不然怎麼談「幸福」呢?我只得這麼小的時間,又如何把時間獻給家庭呢? 神父:這就要你決定怎樣看。我不否定金錢,「金錢以外」中,我沒有否定金錢,也沒有否定基本的人生須要,但你一定要想:自己能不能犧牲自己與家人相聚的時間來賺錢。接著,你買到一間屋,但屋裡是空洞的,只有四面牆,House is not a Home,一間屋不是一個家,大家都知道吧。 前幾天,我看電視,原來現在的小朋友最喜歡的是父母和他們在一起,若果他們不能與父母相聚,給他們再多的東西也不會滿足。 我希望「金錢以外」的聽眾,學會「兩條腿走路」,我們須要物質,也須要精神,這些都要平衡的。你賺錢、買屋之餘,都要告訴自己犧牲了什麼:有沒犧牲自己的健康、有沒犧牲自己的友誼、有沒犧牲自己與丈夫、太太的交往、有沒犧牲與子女共聚的時間,你不可以因為要與子女一起而不工作,兩者中應要取得平衡,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中一定要平衡。若你能夠平衡,你所享受的不只是一間屋,而是屋裡的親情。 好了,下次再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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