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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眾:神父,連續幾天都在說「如何可以成聖」。我們心裡都明白,做好自己的本份是應該的,卻從來也沒有想過這樣做可以成聖。但是,在社會裡,有很多父母都期望子女可以「成功」,有所成就;老師也希望學生可以出類拔萃,成績要好。心裡的尺度不是在於「成聖」,而是在於「成功」,要出人頭地,令生活壓力也變大。在這樣的社會,造就了很多人不擇手段;也有很多人會發現自己不會成功,沒有成就,便會灰心,自暴自棄。早期有段新聞提及一個二十八歲的保安員,他覺得自己的生命沒有意義、沒有價值,便自殺死了。 如果我們可以重新理解天主創造我們,是想我們都能成為一個聖人,即使我們在不同的崗位、不同的職務、不同的層次,都做好自己的本份,都可以「成聖」,都可以有個高超的境界,這是否會有所不同呢? 徐:如果各位聽眾沒有忘記,我在這裡曾提過一句拉丁文“Gloria Dei, Homo Vivens”,即是天主的光榮,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。我覺得子女成才是父母的光榮。所謂的成才,不只是純粹賺到金錢,他要快樂,他再為別人設想,他做事積極。我在這裡常常提到做人一定要積極、投入、快樂、有用,我所指的就是這些。 其實一個小孩自出世後,活在一個快樂的家庭之中,便會很開心。他很積極,自小便會幫助別人,能夠與別人合作。他看這個世界是很美的,做人充滿希望的,跌倒會重新站起來,因為他的父母是這樣教育他。長大以後,他也會一樣,有社會責任感,他會尊重大自然,他會愛上小動物,他會欣賞花草樹木無言之美;接著,他做好自己的本份,就是這裡所說的,不論你是甚麼職位,甚麼環境,也會做得比別人好。 我在這裡提過「至人」的概念,假設有些人活於零分至十分,有些是五分至十五分,有些是三十分至四十分,我是要做到三十分至四十分的一位。總之人的能力能做到甚麼地步,我就做到那地步。我會透過自己的努力,而且在奮鬥的過程當中,他會想到別人,與別人分享。他會懂得一些簡單的原則:分享快樂是加倍的快樂;分享痛苦是減半的痛苦;他會分享快樂,也會分享別人的痛苦,這種人是大聖人來的,我覺得他的貢獻絕對不比大德蘭、小德蘭的小。 我曾提過這個世界有壞表樣是很恐怖的,因為你教壞別人;但是,沒有好表樣是更慘的。你能否告訴別人甚麼是快樂的人呢?當我見到我的同事很開心的,時常幫助別人,說話很斯文的,而且出口成文,與他談話很開心的,在他身旁沒有刺的,與他說話不會泄露你的秘密,他甚至很專心聆聽你的說話;他有同情心的,他看到新聞中的災難會有感動,我真的覺得他真的是個大聖人來的,因為這樣的生命,就是天主的光榮。天主創造人,就是要人快樂,以及人人快樂,當他能這樣想,他就是個聖人。好了,我們下次再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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