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||||
|
||||||
如遇問題,請按聯絡我們,讓我們盡快跟進。 |
||||||
|
||||||
英:黃神父,你昨晚同我們分享了一些因為與人比較而不愉快的故事,那麼,我們為何會和別人比較呢? 黃:我們與人比較,因為我們認為得不到自己應得的機會、欣賞、尊重、對待、命運、提拔等而憤憤不平,悶悶不樂。如果你是一隻蚌,你願意受盡一生痛苦去凝結一粒珍珠,還是不要珍珠,寧願舒舒服服地生活?早期的撲滿都是陶器,一但存滿了錢,就要被人敲碎;如果有這麼一隻撲滿,一直沒有錢投進來,一直保存到今天,它就成了貴重的古董,你願意做那一種撲滿? 在創世紀第一章中,神看見祂所創造的一切認為都很好(創一:31):小草的美不同玫瑰的美;荊棘與仙人掌各有不同的美;樹有高矮粗細各有千秋;花亦有香與無味之分:顏色各異,形狀各別,花紋千變萬化。在一個美麗的植物公園裡,長著各種不同的花草樹木,各有各的獨特之處。為什麼有些花草樹木有很多人圍觀,有些卻被人忽略了,簡直沒有人瞧它們一眼?在神的眼中不是樣樣都很好嗎? 為什麼到了人的眼中,就有了這樣大的變化?若花草樹木也有靈性、有感覺的話,會因我們人對它們的態度,而變成自卑的。若它們有靈性、有感覺的話,它們也會埋怨神的不公道,不滿意自己的身份:小草想成為玫塊,荊棘欲成為紫羅蘭,綠葉也想成為花朵 ……。我們人這種好勝、好比較、好競爭的心理所種下的禍根,比想像的更多更深遠。 最近我從聖經上對人為何比較和計較的心理有新的發現。我認為是人的認知出了問題。以下就是我的發現:一、多與少:窮寡婦的捐獻(谷十二:41|44)。耶穌看見了許多富人捐了很多錢,而那窮寡婦只捐了一文銅錢的四分之一。耶穌卻說這窮寡婦捐的最多,理由是其他人所捐的只是他們的盈餘,而她卻把自己的生活費都捐出來了。二、得與失:真正的得與失(瑪十六:25)。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但若誰為我和福音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三、大與小:最大與最小(谷九:35,十:43)誰若想做第一個,他就得做眾人中最末的一個,並要做眾人的僕役。四、先與後:最先與最後(瑪十九:30,廿:16)。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,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。其實從「量」的角度看,連三歲小孩子也懂得去辨別數量的多少、獲得與喪失之別、形狀的大小、次序的先後。因為這是最基本、最低的層次。但若從「質」的角度看,只有成熟的人才懂得去辨別,因為這是較高的層次。如果我們從這更高的層次去看我們生命中所發生的一切,我們會看得更清楚,因為我們會看見事物的真相。那時候我們就不會輕易去與人比較或競賽,我們會以感恩的心去接納生命中的一切,這樣的生命一定是快樂的生命。 |
||||||
|
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