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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神父,我聽到身心的消遣都可以變成祭品,我真的很感興趣,為我來說,我們和朋友外出吃飯、飲酒,或者小朋友玩電玩,這些都是身心的消遣,都可以變成精神的祭品的嗎? 呂:是可以的,但先看清楚那份文憲,它說「身心的消遣如果因聖神而做的」,即是說不是從自己出發,是因聖神而做。反過來問:天主六日創造天地,第七日休息,因此天主是容許休息的,是人的需要,天主創造人的需要。問題就是:那個身心的消遣是消遣,是上癮,還是其他原因。天主創造天地七分之一是休息,七分之六是工作,當然不是二十四小時工作,因此,看看身心消遣之中,簡單來說,幾個朋友外出飲酒聊天,普通消遣,問題就是如果你想將這變成你的精神祭品的時候,便要問:這是否因聖神而做呢?或是我要不要將它變成因聖神而做呢?因此,在我心中,我可否有些題目,有建設性的題目與人交談呢?或者,可能三個小時聊天之中,說十分鐘,也好,因為不可能三小時都談聖神的事,信仰的事,或是很嚴肅的事,但有些嚴肅的題目,將我所準備的有關正面的消息帶給他們;或是在團體當中,談到有些事是毀謗別人的,說壞事的時候,我有沒有暗地轉移話題呢?如果我有這樣做,都是精神祭品來的,因聖神而做。 至於我們最喜歡的電玩,電玩是好事來的,問題就是我一天之內,或是一星期之中,我用了多少時間玩電玩呢?消遣是消遣,不是上癮,因此在消遣當中,是調整我的生活,於是我每天可能玩半小時,我看電視看半小時,是可以的。如果你說我真的不放心,又不確定是否因聖神而做的話,那麼你玩電玩之前,打麻將之前,便頌念天主經吧。 問:你說到打麻將,香港人很喜歡打麻將,那麼打麻將消遣可否變成精神祭品? 呂:第一,要看打麻將的人他有沒有其他生活中的職務,他要不要上班,要不要照顧家庭,要不要照顧小朋友,首先,要完成天主在生活當中召叫我的生活崗位,完成了這個崗位之後,我們才說其他的事。完成這個生活崗位,譬如說要照顧小朋友,照顧老人家,我上班的,照顧家庭生活的,完成了這個職責之後,我們才說消遣,未完成這個職責的時候,我們談不到消遣。 問:明白。神父,另一個消遣香港人都很喜歡,就是賽馬。 呂:直接來說就是「賭博」。很簡單,現在看齣電影,票價是多少? 問:五十多元。 呂:五十多元,兩小時。如果在麻將台上,我預計兩小時輸掉五十元,這叫作消遣;如果我說要在兩小時內賺兩萬元回來,這就是賭博;是貪,還是玩耍。 問:多謝神父。如果只是玩耍就不是賭博了。 呂:那就要看你的心態,很忠實地看你的心態。 問:明白,明白,多謝神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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