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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眾:神父,有一個問題很特別,我想很多人也經歷過。我有一個朋友,他很愛錫自己的祖母,他的祖母已經九十多歲,但你會感到心痛的,因為他每次探望祖母的時候,她都在說:「我快死了,不死也沒用……」他每星期探望自己的祖母時都這樣說,究竟我去為愛自己的祖母,是要她舒服地離開,還是像現在那樣,在老人院中等待時日呢?「毋殺人」這條誡命,層次是不是太過高呢?是不是有點不近人情呢?這條誡命又會不會與我們的處境有點距離呢? 徐:我不知你有沒有聽過一句成語,‘Hard case makes bad law’,‘Hard case’即是一個困難的情況,而剛才你所說的是一個困難的情況,因為她已經九十多歲,瀕臨死亡。‘Makes bad law’,這就會使第五誡好像不當。 基本上,我們在談的是正常的情況。在正常的情況,對生命要有尊重,甚至對寵物,對一切的生靈,對天上的飛鳥,總之一個人的「心」是要慈悲的,愛惜生命的,這都是第五誡所講的,在談的是一種境界。 甚麼是境界呢?有些成語如果我們認識的話,也不錯的。我們常說「腹有詩書氣自華」,你的談吐也會大有不同;我們談論的是一個社會的文明,一個書香世代,而不是那些‘Hard case’,不是那些困難的情況。 如果你做到一個書香的社會,對人極端的尊重時,剛才的‘Hard case’便不會‘hard’。舉個例,如果你生了一個殘障的小朋友,你會怎辦呢?有人會不愛他,但其實有更多人愛他,很多人也領養殘障的小朋友,而且在某些社會裡,殘障人士是被人尊重的。所以,我們應在這個角度作思考。 聽眾:我的朋友就是懷著這樣的心面對他的祖母,而不是贊同她「安樂死」的。 徐:我想那位老人家,為何她想死呢?因為她感覺不到,只感到大家不喜歡來探望她,大家情願她早點離去,她是感覺得到的。反過來,要是大家都像德勒撒修女一樣,親手抱起六百多個垂死的病人,全都是在街上撿回來的,她為他們洗澡,從毒瘡中撿出害蟲,為他們更衣,擁抱他們,她說:「他活得好像狗一樣,我要他在死的時候,覺得自己是天使。」如果世界能夠這樣,很多痛苦都不是痛苦來的。 有些老人家覺得自己在拖累別人,你感覺到自己是一個負累,所以他便想死;但如果整班子孫,真的很開心、很珍惜的話,我覺得他也不會想死。所以,我覺得大家在安樂死、墮胎,各方面都要想清楚,其實當中是有另一個境界,只是我們活於這樣的社會,才會出現這些‘Hard case’。好了,我們下次再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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