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|||
請等候片刻... | ||||
如遇問題,請按聯絡我們,讓我們盡快跟進。 | ||||
聽眾:徐神父,你一直在談十誡,但有一誡你依然未提過。第二誡是「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」,天主是不是不想我們事事都發誓呢?但是,在我們的生活中,很多時都要發誓,譬如在結婚時需要宣誓,有時到法庭也要按著聖經發誓。在聖經的古經中,很多以色列民常常對天發誓,有很多發誓的行為。為甚麼神父你沒有提到呢? 徐:因為我的對象未必是天主教徒,所以我覺得這件事不是太重要,但你提出了,就讓我解答。 讓我告訴大家一些背景,外國人也挺喜歡發誓,他們在說話當中也喜歡加入神的元素。其實,教會並不喜歡我們時常用「神」的名字來說話。 耶穌也叫我們不要發誓,為甚麼呢?我們在發誓會認為「天主為我們作證,一切都是真的」,耶穌卻叫我們應該「是就說是,非就說非」,其他多餘的都是邪惡的。所以,耶穌提醒我們,我們的人格就是自己的保證,根本不需要天主為自己作保證。如果自己也不能保證自己的人格,天主又如何保證呢? 為何法庭需要發誓呢?我想這是法律問題,而不是宗教問題。當有人發誓自己的說話是真確的,如果他說的話是虛假的,就是違法,而不是得罪天主。這是有點分別的,十誡所講的是得罪天主,特別是第二誡,但我們在法庭宣誓,並不是得罪天主的。 我基本上覺得宣誓並不是太重要的,我們要不要時時對著自己的朋友發誓呢? 剛才你也提過婚姻的盟誓,我覺得婚姻的盟誓是兩個人的許諾。其實,美國有很多人離婚,所以他們根本不把發誓當作一回事。「我如今鄭重承認你為我的妻子,並許諾從今以後,無論環境順逆,疾病健康,我都永遠愛慕尊重你,終身不渝」,我主持過很多婚禮,我真的想問他們:「是不是真的?」,「你們可以挨多久?」 我到德國,有個老太太對我說一個很悲涼的笑話,她告訴我:「我家裡有五兄弟姊妹,哥哥離婚了,姐姐離婚了,弟弟離婚了,妹妹也離婚了,只有我未離婚。我不知道是他們不正常,還是我不正常。」 我想一個人,真的不要依靠發誓。你自己對婚姻的態度,你自己對自己的態度,你如何看待自己的說話,是重要的。所以,我呼籲父母教育子女時,要教導他們對自己的說話負責,當然,父母也要負責任。假若你答應了帶小朋友看電影,就無論如何都帶他們去看;有些事情不可以做的,就無論如何也不做。 說話是有它的意義和價值的,「一言既出,駟馬難追」,我希望人人都能做到。這其實與第八誡要我們言語誠實有關的,一切都應靠自己的人格保證,而不是依靠神。如果你的人格有問題,不論你說多少次也沒有用。所以,耶穌叫我們不要發誓,因為我們的話應該「是就說是,非就說非」。好了,我們下次再談。 |
||||
|
網頁比例
訂閱頻道
活水福傳新呈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