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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朋友,究竟年青的方濟,他在回應天主的召叫前,是個好人,還是壞人呢?在他年青的時候,不同的傳記對方濟這段時間的記載,都不一樣。 在這裡,都要多說幾句,原來,今天有很多不同的人寫方濟的傳記,最早期的傳記已有十多本,所謂早期就是方濟誕生之後,一百年之內所寫成的,已有十多本傳記。最早的傳記記述他熱衷於罪惡,言語粗鄙,生活奢靡,虛榮揮霍。可是後期的傳記,即他逝世後三、四十年所寫成的傳記,說他有着憐憫的心,是個不算太壞的青年。 其中一位作者講述方濟有次在爸爸的布匹之中工作,幫助爸爸料理買賣的事宜時,正在忙於應付顧客,忽然來了一位年紀老邁的乞丐,求方濟給他一點施捨,不過方濟可能因為太忙碌,於是疾言厲色將他打發:「走吧!我很忙!快點走!」他完成那宗生意之後,即時想起剛才自己的做法不對,他很後悔,於是,他就拉開抽屜,拿一筆錢追出門外,找回那位老乞丐,把錢給他。在這裡,我們都看到方濟的慷慨大方。 至於今日,多數的方濟靈修學者,都認為年青的方濟並不是大奸大惡,只是被他的父母溺愛、寵壞,可說是嬌生慣養,喜歡吃喝玩樂,有點像今日時下一般青年,或許喜愛電子遊戲、上網,對自己的前路並不清楚。 不過,方濟自己又如何看那段日子呢?在他的遺囑之中,是在他過身之前半年左右寫成的,他這樣形容自己的生活,他說:「我當時生活在罪惡之中。」他用「罪惡」一詞形容自己在悔改之前的生命,因為他認為只按人性的好惡來行事,完全忽略了人有超越的一面。這個世界有靈性的一面,若忽略了天主的話,找不到生命更深層的意義,忽略了上主對自己的愛,要是這樣,就是在罪惡之中,因為如果我們看不到天主對自己的愛,我們都無法用祂對我們的愛,去愛其他的人。 回頭悔改的方濟,明白到罪惡並不一定做那些世人認為是惡的事、錯的事,正如我們有時候說:「我自己沒有罪。我犯了甚麼罪呢?我為何叫自己為罪人呢?」這是從社會上法律的觀點出發,但方濟認為遠離了天主,不是以天主的愛,去愛其他人,這就是罪。 所以,作為基督徒,並不只是做世俗人眼中的好人,而是要做天主眼中的好兒女。各位朋友,讓我們在生命之中,體會天主的愛,做祂可愛的子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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