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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金錢以外」《愛、幸福與家》
 
愛、幸福與家》 講者:徐錦堯神父 | 第十六集:互相成為別人的恩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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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hn:神父,這幾天我們都在談論家庭、婚姻、夫妻,我感到很有意思。我聽過有人說:我們每個人在成長之初,都很自我,直至我們與別人建立新的關係,從拍拖,進而結婚,生兒育女……我們的角色便會轉變,從被保護、被愛的角色,轉化為關心別人,愛別人,角色有所轉變。


  當我們結婚的時候,妻子會令你成為更好的丈夫,使你有機會愛你的妻子,你也會進步,你就會成長,變得更好;當有了子女,便要擔當父母的角色,漸漸變得完美,成為更好的人。當初,我們不需要承擔這些責任,但長大後便要承擔。


  我感到這好像天主和人的關係,因為我有信仰,天主愛我們,祂自己示範給我們,耶穌來到,祂知道我們是罪人,犯了很多事,祂愛我們,直到為我們犧牲,為救贖我們。我覺得家庭也應該如此,你說希望家庭能成為避風港,一個治療的地方,其實,每個人都需要明白,才會產生變化。


  現在的社會,有點不同,結婚以後,也是做自己的事。先前,你說1+1=2,就是自己做自己,其實,我覺得1+1=2和1+1=3的概念加在一起,我們將自己的「一」提升,將1+1,變成2+2。當每個人都有進步,就會更理想。對嗎?


徐:是,一個人因為別人而豐富了自己。我有個例子,我的父親在我九歲時過生,我的妹妹只有七歲半,我比他年長一年半。我帶著她,從大澳走到深水埗九江街,當時大澳的船,只去到油麻地,應從荔枝角坐12號車,才到九江街。殊不知我看錯車號,上了11號車,到了竹園。當時竹園沒有房屋,我立刻和我妹妹下車,這車站相當遙遠,我也有點聰明,既然走錯路,便走回頭吧,但還是未到。


  當時我很心急,我也想哭,誰知我妹妹比我先哭,她一哭,我就說:「不用怕,不用哭。」其實我不知有多害怕。因為她哭,我就不哭。我要保護我的妹妹,是我妹妹,使我成為我。回想起來,我現在是一個神父,也挺獨立,更能處理別人的事,是九歲開始萌芽。


  我十分認同你所說的。夫婦中,一個人能夠成為「人」,是因為對方,而成為「自己」。因為有了老婆,我就成為老公;因為有了子女,我成為父母。因為社會上的需要,我就成為某些事。因為有你們這些關心福傳的人,你們找到了我,我因為你們,不知不覺說了兩年多的課題,是你們使我成為能說兩年多課的人。


  我們應該互相使「你」成為「你」,如果我們善用這個恩典,朋友、婚姻,我們真的可以使對方成為恩典,我也成為對方的恩典。好了,我們下次再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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