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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:總主教,你好。前陣子,你和Peter解釋天主教信仰,你提及到主耶穌。我想問,天主教相信耶穌是天主,祂來到世上,但要是主耶穌是神的話,為何要以嬰孩的方式來到世上。後來,祂還要很多人相信祂。祂不可以用一個神的、光榮的、偉大的姿態來到我們面前嗎?總主教,你可以為我們解釋嗎? 韓:這個問題,我不太會回答,因為我也時時問。天主是一個無上之神,祂要和人建立關係,為何祂要用這種方式,而不用別的方式呢?祂真的可以有很多方式,祂選了這種方式,或許可以防止我們問這個問題。 不過,即使天主有絕對的自由選擇,用任何方式與人相處,但在選擇之中,祂也要尊重人的尊嚴。因為聖經中這樣說:人是按照神的肖像而做成的。「肖像」有兩個含意,一就是我們原先屬於祂,所以在我們的生命之中,有祂的模樣;二就是我們作為肖像,神給了我們特別的能力、恩賜,有了這份能力和恩賜,我們就能接受更大的禮物,這份能力就是自由地選擇接受神的愛,神的愛是要通過我的自由意志去接受。如果神的愛來到,而我沒有自由選擇,非接受不可的話,這份愛就變了質,並不是愛。 在愛之中,祂容許我們作為另一個主體,我們可以向祂說:「不!我不接受。」可是,祂同時給予我們力量,使我們不會說「不」,而是說「我願意,我接受」。但是,人不會每次都說「我接受」,人會犯罪。罪的意思是一個人開始自私,不會想到天主,也不為別人設想,只會做傷害自己,傷害他人,不感恩地拒絕天主。這些都會構成罪行。 這些罪行都是在我們的良心中體現出來。在天主教中,有十誡,這些誡命都寫在我們的良心之上。我們做虧心事的時候,我們都會或多或少觸犯天主十誡。 天主為使我們能接受祂的愛,祂如果用太多的榮耀、威嚴,我們可能會受到驚嚇,或會不由自主地接受祂,那我們就會失去自由。於是,祂便用一個較為婉轉的方式。 祂揀選了變成人,成為嬰孩,逐漸成長,出來講道,後來,祂為自己所說的道理作見證,別人不接受祂,祂也任由他不接受;甚至別人要把祂釘死,祂也任由別人把祂釘死;祂並不是在縱容別人,而是別人要接受祂的話,祂並不會以權力或暴力強迫別人接受。天主是以愛去感動人,希望我們每人接觸到變成人的天主——耶穌基督,我們都會同樣地去接受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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