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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金錢以外」《春風化語》
 
春風化語》 講者:黃建國神父 | 第四集:我第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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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是慈幼會黃建國神父,今次在金錢以外同大家分享「我第三」。


  一九六零年代美國的美式職業足球球壇上,出現了一顆燦爛的球星格成爾,他是當時芝加哥巨熊隊最佳的後衛跑腿。在他的頸上常掛著一個大金牌,上面刻了一句話:我第三。


  這句話的來源原來是這樣的。在肯薩斯州大學有一位有名的田徑教練畢斯頓,在書桌上放了一句格言:我第三。有一天,格成爾去他辦公室看見了這句格言,好奇地問他這句格言的意思。畢斯頓教練簡單地回答:「上主第一,朋友第二,我第三。」從此以後球星格成爾就把這句話作為自己生活方式及座右銘。


  就在他大學二年級時,這球星想在自己的頸上掛一個宗教的聖牌之類的東西。他買了一個金牌,上面就刻了這句話:「我第三」。他對人坦誠地承認:「我設法依照金牌上的格言去生活,我可不是每次都成功,我把它掛在頸上是用來提醒自己,不要離目標太遠。」我忽然想起了常年期第廿三主日福音中的一句話:「誰若願意跟隨我,他應該愛我超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、姊妹,甚至自己的生命,否則就不配做我的門徒。」換句話說,在生命中我們應該把上主放在最優先的位置。我覺得這句格言:我第三,非常吻合福音的精神,誰願意跟隨基督,就應該實踐:上主第一,別人第二,自己第三。


  不過,只是把上主放在生命中最優先的位置是不足夠的,因為只是知道或口說出來是容易的,所謂知易行難,所以如何把所知所說的去具體地生活出來,才是關鍵的問題。那球星用了一個很具體的方法去實踐這格言,就是把它刻在金牌上,每天都掛在頸上來提醒自己、激勵自己,使自己離目標不要太遠。


  球星格成爾,為了把那句格言:「我第三」,即上主第一,別人第二,我第三,生活出來,用了非常具體的方法。所以,只是有意願或決志是不夠的,還要有具體的實踐方法才能達標。我們所有願意跟隨基督的人,如何具體及名副其實地活出:上主第一,別人第二,我第三呢?的確值得我們深思及計劃出具體的行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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