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||
請等候片刻... | ||||
如遇問題,請按聯絡我們,讓我們盡快跟進。 |
||||
|
||||
彩燕:各位聽眾,我是彩燕。 樹培:我是樹培。 彩燕:韓總主教,現在世界各地,甚至有些天主教文化的國家的政府,都紛紛表態同意同性戀婚姻合法化。在這方面,你有甚麼看法呢? 韓:首先,我先要說政治家建構社會的情況,第二就是說原則性的問題,即同性戀婚姻的問題。第一,政治家在有民主制度的國家,好像說有天主教文化的國家,都和歐洲有關,為何他們會使同性的結合合法化呢?這和他們的政治利益有關。假如我要成為一個領導人,我就需要有人投自己一票,擁有越多的票數越好,這是當中的問題。如果有些組織推崇同性戀結合,我為了贏得他們的選票,我當然要迎合他們,而且作為政客,在這個俗世主義的氛圍之下,即使自己有天主教信徒的觀念,也要刻意放下這觀念,才能為自己賺得票數,為自己的政黨,為自己,甚至為人民建構社會。那麼,就只好組織起來,使同性戀婚姻,或同性戀的結合合法化。 第二,我要說的是天主教的傳統立場。先前,我提到同性戀的行為是不可以的。所謂同性的結合包括他們的行為,他們的權利,好像他們可以有男女婚姻的權利,也可以有領養子女的權利,為我們來說,這並不是「平等」的問題,而是社會的結構和家庭相關。傳統一直以來,家庭是由男女結合的婚姻建築,而現在那麼容易就有同性的因素介入,並成為人民的權利。那麼,一個異性戀者,沒有同性戀傾向,他可以選擇和異性的配偶離婚,再和同性的人生活,這裡所推崇的是自由放縱,和過份地依賴理性,自己認為對就對,只是靠大家投票的結果。我覺得這是很危險的。 我還記得在不久之前,巴黎有個大遊行,並不是由天主教組織所主持,而是一大群民眾走出來反對同性婚姻,當中有三個清晰的主題:第一就是傳統的家庭是由男女組織,現在好像為了認可某些人的平等權利,傷害了整體社會的平衡;第二就是關於同性結合,應該要在別的範疇中幫助他們融合社會,但是以立法的方式去幫助他們是不合適的;第三,有位小朋友他走出來說:「我也有選擇的權利,為何我看見別的小朋友的爸爸是男人,媽媽是女人,為何我的爸爸媽媽都是男人,或兩者都是女人?我的權利在那裡?」所以,我認為教會有清楚的態度,也反映了不少教外人士的看法。 |
||||
返回頁頂 | ||||
返回頁頂 | ||||
|
網頁比例
訂閱頻道
活水福傳新呈獻